结婚需双方一起到场,还需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还需写此件与原件一致,以有效地复印件,还要婚检,起到安全保障。
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有: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准备所需证件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要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身份证要复印正反面,不过现在的民政局很多里面有复印机,可以去民政局再进行复印。要留意的是户口本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时间、身份证号应当一致,不相同的就先到户口登记处更正过来或者再补办一个身份证。
2)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署名声明。这个不用机构或他人出具,自己签字声明就好了。
3)3张2寸红底的近期两人半身免冠合照,现在大部分民政局都可以拍这种照片,如果对结婚照没有很在意的可以就在民政局拍照,不过提前拍的话可以选到让自己更满意的照片。
4)一方再婚还要带上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申请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现在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